2008-04-21 | 宗庆后:还有多少企业家值得我们尊敬?
一,背景资料:
杭州娃哈哈集团:
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
法国达能集团:
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上世纪90年代初,达能集团开始在中国设厂,以达能为品牌的酸奶在广州及上海均居于领导地位。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87年,42岁的宗庆后带领两名退休老师,依靠14万元借款,创办了娃哈哈公司的前身——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而今,娃哈哈已经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140多亿元、总资产88.7亿元的中国饮料龙头企业。宗庆后本人,也凭借20年屹立不倒的传奇,成为中国企业界的标志性人物之一。
二,事件回放: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曾自称“最廉价CEO”的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突然曝出涉嫌在十年间偷逃个人所得税税款近3亿元之巨,并于14日突然现身杭州税务机关,此举被坊间谈为系被税务部门请去“喝咖啡”。14日上午,在其因涉嫌偷漏巨额个人所得税而前往杭州市地税局稽查一局接受调查时,宗庆后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独家专访,表示除了直指举报其未完全申报个人所得和足额纳税是达能所为,并且承认了他已于去年10月补缴了2亿多元的个税和因十年未缴足个税而产生的高额滞纳金。
三,还有多少欺骗我们没有明白?
1,至于举报人是谁?是达能的其他人,或者就是秦鹏,我认为新浪网的调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所关心的是十年前与娃哈哈紧密合作,如今却与之交恶的法国达能集团,究竟与宗庆后税案的逻辑关系是什么?或者说作为中国标本企业之一的杭州娃哈哈集团还有宗庆后,他们的商业价值到底在那里?此事件对中国企业的启示是什么?
2,问题(1):达能方面称,在宗庆后任职合资公司董事长的十年间,达能向其提供了“巨额的薪酬”,而其中根据奖励股协议支付给宗庆后的报酬,是 “与其业绩挂钩的奖金”,而宗认为,自己从达能公司拿到的数额巨大的奖励股股利所得是境外所得。那么,是不是境外所得就不被包含需要严格申报缴纳的个税当中呢?至于其为何在娃哈哈与达能之间合作没有出现重大纠纷的十年间持续不完全申报并交纳个税,又在娃哈哈与达能交恶之后突击补交2亿多元个税税款,宗庆后没有正面回答,只间接表示突击补交税款有应对达能方面行动的目的。宗庆后的问题明显在于,在十年时间里,并未就其从达能获得的奖励股股利收入向境内或境外税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纳税证明。
3,问题(2):12年前宗庆后拿出盈利最好的5间工厂将控股权卖给了达能,达能取得绝对控股权后,提出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由于国家商标局的反对,双方改签了“阴阳合同”。事隔多年,宗庆后也承认了当初“欺骗了国家,欺骗了政府,而且是故意串通欺骗”。即使此次“偷税3亿”是一场误会,宗庆后又如何对公众解释“本人、其妻、其女及原娃哈哈集团党委书记在香港设立的银行账户”的质疑?更为重要的是,宗庆后在娃哈哈与达能之间合作没有出现重大纠纷的10年间持续不完全申报并交纳个税,又在娃哈哈与达能交恶之后突击补交2亿多元个税税款,这又算不算是“欺骗了国家,欺骗了政府”?这是不是说达能钻了娃哈哈并购经验不足和我国并购法律不健全的空子?是不是需要中国企业家重新审视自己所理解的商业规则?
四,“娃达之争”的意义与价值何在?
不管结果如何,宗庆后与达能的恩怨,已经逐渐演变成一出俗不可耐的肥皂剧。娃哈哈品牌的商业价值随着宗庆后与达能的“交恶”已经走向岐途,“娃达之争”已成为单纯的利益之争,为了家族的一己之私,宗庆后放言宁可解散合资公司。至此,作为中国消费类第一品牌的娃哈哈对国人的正面意义已基本失去。
作为中国令人尊敬的企业家,一方面是因为他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及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他担负的社会责任,他应该是道德楷模,将自己的收入制度化、透明化、合法化,以带动社会的进步,而不是利用一切资源使自己家族的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建立在对诚信与契约精神践踏的基础之上。毫无疑问,宗庆后事件无论结果如何将长期拷问我国企业家们的良知与价值观,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企业家与企业家精神??
关注“娃达之争”的意义,不在于谁是真正的举报人,而在于宗庆后到底有没有犯偷税罪以及政府对于这样一个标杆企业及企业家的处置态度与结果,这关系到更多企业的成长环境。遗憾的是,从杭州税务机关正式立案前一个月宗庆后突击补交了2亿多元的税款这一细节可以看出,政府显然缺乏更高的视野。事实上,不论宗庆后怎么样自圆其说,所有中国人都明白宗在使用中国式智慧抗击达能“偷税门”攻击。如果说达能的“偷税”一招有点阴损,但毕竟是按市场游戏规则玩的,我们不能容忍的是宗庆后--作为一代中国企业家楷模,对法律与社会责任的漠视与践踏!在一个缺乏诚信与契约精神的国度,国人最大的需要是一个公平的环境!如果偷税后补交就可以无罪,那麽,是不是贪污受贿发现后退脏亦无罪?相比前段时间许霆案,是不是许家退还那17万元就更应该判无罪?
从更高的层面看,作为中国最优秀企业之一,它的经营逻辑与价值观起着榜样作用,影响着一大批中小企业。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要去探求这些优秀公司之所以优秀的基因在哪里?他们所提倡的行为标准又是什么?我们在看世界级优秀公司时,绝大部分是正直、诚信、讲规则的,他们强调诚信、强调客户价值,他们以股东责任与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使命,他们也绝对不会为了利益而牺牲原则。从这里看出,我们的优秀企业离世界级优秀企业还有多远?如果一家中国最优秀企业的老板都不能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或者反过来却成为一个不讲诚信的榜样,这是一种什么逻辑?是不是我们这个商业社会的悲哀?“娃达之争”毁掉的不只是“娃哈哈”这个中国消费类知名品牌,或者还有我们对这个商业环境的希望?!
我们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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